畢節市“六個體系”提升高質量發展基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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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中央、省決策部署,2021年,畢節市將黔西市作為試點整市推進鄉鎮和街道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圍繞建設“六個體系”改革思路,構建簡約高效基層管理體制,有效提升了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一、重塑“組織架構體系”,推動基層治理新動能。一是優化整合機構設置。按照“5辦、1站、1所、5中心”架構,統籌鄉鎮(街道)黨政機構和事業機構設置。鄉鎮設置農業服務中心,街道設置經濟發展綜合服務中心,均加掛鄉村振興服務中心牌子。二是設置黨政綜合(便民)服務機構。30個鄉鎮(街道)黨務政務綜合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263名,有效承擔便民服務工作。三是設置綜合行政執法機構。30個鄉鎮(街道)獨立設置綜合行政執法隊,核定事業編制150名。四是規范派駐機構設置。建立健全派駐機構納入鄉鎮統一指揮、協調聯動工作機制。
二、重塑“便民服務體系”,推動基層群眾得實惠。一是印發《黔西市鄉村政務服務工作指引(2022年6月版)》,明確相關服務事項,落實“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理”提供服務指引。二是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模式,在30個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設置綜合辦事窗口,推進基層業務辦理“一窗通辦”。三是建立完善符合實際的辦事指南和工作流程,明確責任人,辦事時限。推進村級便民服務點和網上服務站全覆蓋。
三、重塑“綜合執法體系”,推動基層事務基層管。一是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鄉鎮(街道)現有站所、分局執法力量和資源,獨立設置30個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二是建立鄉鎮和街道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監督機制。明確規范市直部門對鄉鎮和街道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等有關內容。三是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嚴格執行確認行政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與縣直部門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及協調協作機制。
四、重塑“網格管理體系”,推動基層事情基層辦。一是整合網格管理和指揮平臺。將上級部門設在鄉鎮和街道的多個網格整合為一個綜合性網格,強化黨建引領,統籌網格內各項工作,實現“多網合一”。截至目前,30個鄉鎮(街道)共設網格長364人,網格員1975人,聯戶長12752人,形成了“黨小組+網格員+聯戶長”基層社會治理體系“鐵三角”。二是合理確定網格監管任務和事項,科學配置網格員力量,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將合醫、社會事務、自然資源等業務作為群眾接待大廳(便民服務大廳)常設入駐業務,司法作為矛盾糾紛調處室常設入駐,平安建設辦公室負責視頻監控入駐。三是建立一體化的信息系統和指揮平臺。建立健全發現問題、流轉交辦、協調聯動、研判預警、督查考核等綜合指揮工作機制。
五、重塑“機制保障體系”,推動基層管理運行順。一是建立和完善適應鄉鎮發展實際的縣對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研究制定有關財政方面政策。二是健全基層治理體系,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研究明確有關工作機制或制定有關政策。三是按照“充實基層、優先補充急需崗位、引進高層次人才,以編制和職位(崗位)空缺為前提,以提高人員素質、優化隊伍結構為重點”的原則,對30個鄉鎮(街道)實行用編計劃管理,切實提高鄉鎮(街道)行政事業編制使用效益。
六、重塑“資源下沉體系”,推動基層事情有人辦。一是向鄉鎮和街道下沉編制資源。將市財政局派駐設置的鄉鎮(街道)財政分局按要求下放,實行屬地管理,撤銷鄉鎮(街道)財政分局,設立鄉鎮(街道)財政所,共下沉事業編制173名。二是對鄉鎮和街道空編內提出的用編用人計劃予以同意。在預留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大學畢業生預征兵、“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按有關要求轉為鄉鎮事業單位人員等所需事業編制的基礎上,鄉鎮(街道)提出的合理用編計劃,均予以同意。三是嚴格管理從鄉鎮(街道)借調工作人員。凡需在鄉鎮(街道)抽調人員的,必須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會議研究同意后行文,且抽調人數不能超過鄉鎮(街道)在編人數的10%。截至目前,市委組織部行文抽調人員81名,占鄉鎮(街道)實有人員的4.3%,有效保證了基層有人干事。